首页>地方版“43号文”出台 城投债价值重估恐加速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12-23 08:53:00 作者:张喜威
专家:投资者态度将趋于谨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列举的方式明晰哪些融资平台债务不会被认定为政府债务,同时明确指出,“除国家政策允许的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外,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此外,《实施意见》有关“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的内容基本沿用了“43号文”的精神,但将“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进一步落实成 “省政府对市县级政府债务实行不救助原则”。
对此,中金固定收益研报认为,这只是对“43号文”精神的细化落实,主要是为防范市县级政府道德风险,防止新增市县级地方政府债务的无序扩张,而不是任存量债务风险系统性暴露,不必过度负面解读。
不过,《实施意见》对债市的影响似乎已开始显现。中国债券信息网12月22日的公告显示,于12月19日完成簿记建档的 “2014年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4博兴债”)发行利率高达8.0%,创近期新高,认购倍数为1.47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14博兴债”发行量为10亿元,存续期限为7年,担保人为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债评级AA+,主体评级为AA-。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将全部用于博兴县滨湖新区综合治理项目。
华南某券商固定收益总部高级研究员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14博兴债”的发行收益率之所以偏高,一方面是受到近日银行间市场资金偏紧,债券市场下行等市场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中证登的通知、“14乌国投债”与“14天宁债”等事件,都对债券市场尤其是城投债市场带来了冲击,很多机构对企业债承销、配置的热情明显减弱。当这些债券明确剔除了地方政府的隐性担保之后,投资者的态度变得更加谨慎,这也必然会给新增债券的发行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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