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地产的类型、起源及我国发展状况
旅游地产是指以旅游、休闲度假、展览会议、教育、娱乐等产业为依托而进行的房地产开发、营销模式。总体来看旅游地产属于泛地产的概念,是指依托周边丰富的旅游资源而建的、有别于传统住宅项目的融旅游、休闲、度假、居住为一体的置业项目。开发项目全部或部分实现了旅游功能,是把旅游业与房地产业相结合的一个全新产业模式。
从理论上来说,旅游地产是比较宽泛的概念,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一是旅游景点地产,主要是指在旅游区内为游客的旅游活动建造的各种观光、休闲、娱乐性质的、非住宿型的建筑物及关联空间,如一些游乐场等;二是旅游商务地产,主要是指在旅游区内或旅游区旁边提供旅游服务的商店、餐馆、娱乐城等建筑物及关联空间;三是旅游度假地产,主要是指为游客或度假者提供的、直接用于旅游休闲度假居住的各种度假型的建筑物及关联空间,如旅游宾馆、海景房、会议基地、度假村、产权酒店、时权酒店等;四是旅游住宅地产,主要是指与旅游区高度关联的各类住宅建筑物及关联空间,如一些老年公寓。
旅游房地产发源于法国地中海沿岸。20世纪初,地中海沿岸开发了大量海滨别墅,欧洲、北美的政府要员、贵族、富商蜂拥而至,一时间地中海成为世界乃至欧洲的休闲度假中心。20世纪60年代,法国阿尔卑斯山地区的别墅度假村首先以分时销售(出售以酒店为主的物业使用时间段)的方式招揽客户。旅游房地产市场开始由此形成。
我国旅游地产起步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包括海南、北海等改革开放较早的沿海地区首先兴起。经过近十年的蓄势调整,本世纪初,我国的经济迎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早期依赖于已有旅游资源的自然风光、文化遗产旅游主题形式,挖掘出养老公寓、温泉会所、马术俱乐部、会议论坛、高尔夫、游艇地产、运动休闲、花卉博览等主题。开发模式也由传统依赖旅游景点向独立开发转变,由酒店式公寓、产权式酒店为主体的投资型模式开始向“分时共享产权度假权益”的消费模式尝试。
据统计,全国至少27个省区市制订的“十二五”规划都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或第三产业中的领头产业。截至2012年底,我国已面市的旅游地产项目共有2259个,遍布全国85个城市和地区,全国共有1629个企业涉及旅游地产开发领域,其中房地产企业约占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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