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农业路拆迁商户均有补偿 多进行低价促销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11-28 13:35:00

日前,郑州市农业路中原区段的征迁方案正式发布,根据规定,中原区段的商户能获得停业停产损失费。此事引发了金水区段不少商户的热议。有商户反映称,同样是在农业路上开店,中原区段的商户能拿到补偿,金水区段的商户为何没有。事情到底如何?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商户同在农业路开店 待遇咋就不同呢

“同样都是在农业路上开店,为啥他们有补偿,我们就没有呢?”11月26日上午,郑州市民刘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自称是农业路金水区段的商户。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是看到11月26日东方今报的,才知道中原区的商户有停业停产补偿。

刘女士表示,当天上午她又仔细看了一遍金水区的征迁方案,并没有发现对商户进行停产停业赔偿的条款。

除了刘女士,不少农业路金水区段的商户都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相同困惑。

“希望政府能给出一个解释,为啥同一条路拆迁,政策却不同?”一位张姓商户表示。

回应金水区段商户也补偿 只是征迁方案未标明

事情到底如何呢,是否两个区的商户真的受到了不同的对待呢?记者先与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进行了联系,该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征迁方案都是各个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在中原区的征迁方案中是有对商户补偿这一项的,至于金水区的情况,他就不清楚了。

随后,记者又与金水区征迁办的一位负责人进行了联系,面对这个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其实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区对商户也是有补偿的,并且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和中原区一样,以被征收人的月平均利润值确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商业和服务行业为3个月,工业生产行业为6个月。”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都和中原区发布的标准是一样的。

该负责人解释称,金水区的非住宅房屋的征迁方案是在10月初公布的,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4]191号)是在接近10月中旬的时候才发布的,“在这个文件发布之前,我们进行房屋征收的时候,对商户也是按上述标准进行补偿的,只不过并未在方案中注明,而这个文件发布后,对这一块又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同时,该负责人强调,虽然他们没有在征迁方案中对此予以注明,但是后期已经向商户们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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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郑州市农业路中原区段的征迁方案正式发布,根据规定,中原区段的商户能获得停业停产损失费。此事引发了金水区段不少商户的热议。有商户反映称,同样是在农业路上开店,中原区段的商户能拿到补偿,金水区段的商户为何没有。事情到底如何?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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