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下乡资本风险管控
农业部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3.8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8.8%。
在近三分之一的全国耕地进入流转的形势下,《意见》强化了对土地用途、适度规模经营与工商资本下乡风险的管控。
《意见》规定,将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引导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
同时,将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各地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明确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租地条件、经营范围和违规处罚等作出规定。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按面积实行分级备案,严格准入门槛。
记者在农业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对于工商资本下乡话题,政策制定者的意见更倾向于扶持“让工商资本做农民做不了的事情”,而不是“让工商资本一兜儿端走”。
而对于农民进行适度规模的土地流转、扩大经营,将出台政策进行扶持。
《意见》明确,各地要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本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
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而对于许多地方政府引以为 “政绩”的“整村流转”现象,《意见》亦明确指出,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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