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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郑州市管城区杨庄村村民魏先生向本报求助,表达了对杨庄村拆迁工作的一些不满。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却了解到,这个正在进行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已有80%以上的村民开始配合拆迁了。杨庄村这个村民变股东的都市村庄,由拆迁引起意见相左的村民提出疑问:城中村改造究竟该怎么拆,怎样才能既配合城市建设的发展,又怎样能满足群众的正当诉求?
拆或不拆心态不同
据了解,杨庄村村民早在2001年9月,随着河南省中博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已完成了从村民到市民再到股东的角色变换与跨越。
作为郑州市最具争议之一的这个城中村的开拆,之前已经引起各方关注,一方面它是“都市村庄”;另一方面它具有创新意义。像杨庄这样抹去村级建制,整体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在我省尚属首例。而一位产权交易资深人士说,这在全国也属罕见。
投诉的魏先生说,他一家6口人,有一幢800平方米的4层小楼,自己居住200多平方米,其余600平方米用于出租。现有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拆迁补偿安置宅基地证内四层(含四层)以上的由村集体经济给予补偿,标准为4∶1。”他现在的房子就建到4层,与其他盖有六七层以上的村民相比,他觉得分得太少、不公平。
他说:“如果能够把政府规定的3层以下按1∶1的补偿标准调成1∶2,宅基地证内四层(含四层)以上和其他违章建筑按2∶1进行补偿安置,这样我就分得多一些。”
不同意拆迁的几户村民,矛盾点集中到一点:补偿款应该给的更多。
但是,35岁的王先生也向记者说明了他同意拆迁的理由。他说,自己一家三代7口人都生活在这里,上有80多岁的爷爷奶奶、60多岁的父亲和母亲,下有两个小孩在上小学,现有一套700多平方米的4层小楼,自己居住200多平方米,其余将近500平方米用于出租。因为现有居住环境太差,周边生活配套设施缺乏,为了给小孩创造良好生活条件和方便就学,魏先生几年前已在其他地方购买了商品房,留下父母和爷爷在槐林新村居住。听说政府和中博公司进行城中村改造,魏先生说:“在城中村居住,停车没有地方,网购快递找不到家,孩子上学也不方便,对我们村进行改造我举双手赞成,早知道政府要这么快进行改造,我都不去购买商品房了。政府出台有完善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公司在政府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基础上,从集体经济收益中给村民补贴,是实实在在为村民办实事。”
他说:“现在我出租的房屋每间也就300元到400元,改造后出租的价格估计能达到1500-2000元,这么好的事,我愿意提前搬迁,早日改造我们能早一点住上居住环境好、配套设施全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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