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中国合肥讯:在前期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日前再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条例(草案修改稿)》明确规定,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最高可罚款二万元。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便利和帮助的,也将被依法查处。
违法建设擅改房屋使用性质可罚2万
《条例(草案修改稿)》对违法建设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建设项目应该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按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擅自下挖建筑物内底层地面,擅自封堵建筑物公共区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原标题:合肥: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最高可罚两万 并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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