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家银行首套房认定仍认房认贷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9-24 07:31:00

昨日下午,福州市发布房地产新政,称购房人还清房贷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随后有消息称,四大行也将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改成“房贷还清再买算首套房”。记者上午向央行及四大行求证,并未得到回应。而多家银行表示,目前北京地区的房贷政策未变,首套房认定仍是“认房又认贷”。

求证 还清贷款再买算首套?央行四大行未回应

昨日下午,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意见》,其中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

《意见》称:“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另外,“居民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只在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

这意味着,偿清房贷后再次申请贷款可算作首套房,首套房的确定仅限于福州本地,在其他地区有房产不影响在福州享受首套房资格。

新政一出,有券商人士爆料称,上周五央行已召集四大行开会,目前正在吹风阶段,四大行也将出台政策,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只要房贷余额还清都算首套房。

今天上午,记者向央行以及四大行求证,截至记者发稿时,均未作出回应。

追访

首套房认定

北京仍“认房认贷”

此前,监管层规定的首套房认定标准是“认房又认贷”,即是否是首套房,要看家庭名下是否有房产,是否有过房贷记录,两个条件有其中任何一项即不能算作首套房。

记者上午采访四大行及多家商业银行个贷部负责人,目前北京地区的房贷政策仍严格,以家庭为单位,首套房的认定还是“认房又认贷”。

“"认房"就是只要在市住建委网站里查到名下有房,无论之前是否有贷款,再次买房的话,银行贷款都算二套房贷。”农行大兴支行房贷经理张先生说,“认贷”就是只要有过住房按揭贷款记录,无论这套房子在哪、是否还持有,之前的房贷是否还清,再买房贷款都按照二套房计算,首付需要七成。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北京多家银行首套房认定仍认房认贷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4-09-24 07:31:00
而多家银行表示,目前北京地区的房贷政策未变,首套房认定仍是“认房又认贷”。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32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