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福州市发布房地产新政,称购房人还清房贷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随后有消息称,四大行也将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改成“房贷还清再买算首套房”。记者上午向央行及四大行求证,并未得到回应。而多家银行表示,目前北京地区的房贷政策未变,首套房认定仍是“认房又认贷”。
求证 还清贷款再买算首套?央行四大行未回应
昨日下午,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意见》,其中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
《意见》称:“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另外,“居民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只在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
这意味着,偿清房贷后再次申请贷款可算作首套房,首套房的确定仅限于福州本地,在其他地区有房产不影响在福州享受首套房资格。
新政一出,有券商人士爆料称,上周五央行已召集四大行开会,目前正在吹风阶段,四大行也将出台政策,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只要房贷余额还清都算首套房。
今天上午,记者向央行以及四大行求证,截至记者发稿时,均未作出回应。
追访
首套房认定
北京仍“认房认贷”
此前,监管层规定的首套房认定标准是“认房又认贷”,即是否是首套房,要看家庭名下是否有房产,是否有过房贷记录,两个条件有其中任何一项即不能算作首套房。
记者上午采访四大行及多家商业银行个贷部负责人,目前北京地区的房贷政策仍严格,以家庭为单位,首套房的认定还是“认房又认贷”。
“"认房"就是只要在市住建委网站里查到名下有房,无论之前是否有贷款,再次买房的话,银行贷款都算二套房贷。”农行大兴支行房贷经理张先生说,“认贷”就是只要有过住房按揭贷款记录,无论这套房子在哪、是否还持有,之前的房贷是否还清,再买房贷款都按照二套房计算,首付需要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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