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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家庭旅馆“不赚钱”只能作为副业经营
近期,《爸爸去哪儿》节目将台湾的民宿(家庭旅馆)带入大陆观众的视野。
大陆的家庭旅馆业者时有组织赴台,向台湾业者取经。台湾民宿被大陆从业者认为是发展较好、较为成熟的范本之一。
此次两岸民宿高峰论坛期间,有包括台湾民宿协会全台联合会及包括金门、花莲等地的台湾业者前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采访多位来自台湾的业者和专家,了解到台湾民宿业目前发展的现状。
记者采访获悉,金门居民翁世白利用自家住宅开办民宿多年。不过翁世白说,开民宿主要是为了“交朋友”,靠其“赚钱”不太可能。根据台湾民宿管理规定,翁世白最多只能提供5间房出租,同时,其经营的餐厅也不能对外营业,只能提供给入住的客人。
现任金门民宿旅游发展协会理事长卞化告诉记者,台湾民宿多以自建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台湾民宿对于开办民宿的房屋类型也有明确的规定。卞化表示。台湾民宿大都在非城市地区,如近郊和观光区等,而民宿的经营者大都是“夫妻店”的形式依靠家族经营,同时屋主也跟游客居住在一起。
据台湾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4年7月31日,台湾地区包括澎湖、金门和马祖的合法民宿共计4709家,房间总数18978间。台湾民宿的发展可追溯至30余年前,近20年来,在新兴休闲风带动下,台湾民宿业迅速发展。台湾有关部门在2001年12月12日颁布了 “《民宿管理办法》”进行规范。
据台湾地区民宿协会联合会首任秘书长、现任顾问黄正聪教授介绍,台湾民宿定义为利用自用住宅空间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台湾民宿设立的地区包括,风景特定区、观光地区、原住民区、休闲农业区、金门特定区计划自然村和非都市土地。同时规定,一般台湾民宿为5间(上限)、特色民宿可达15间。
黄正聪还介绍,台湾民宿受限为家庭副业经营,不是行业,不列入有关部门的辅导措施;另外台湾民宿也存在经营者扩大营业 (平均9.9间)的现状,因而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放宽。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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