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好地段“住改商”隐患多 居民苦不堪言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09-16 09:18:00

物权法:执行难成纸上空谈

9月1日,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的王涛律师告诉记者,《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该法条强调了如果相关的业主不同意,即使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没有禁止,也不能将住宅改作商用。

王涛表示,法律虽有规定,但执行起来很有难度,“物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都是公利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利害关系人起诉,权力机关一般不会主动干预,都是私下解决”。

管理好比禁止更加重要

住改商现象越来普遍,难以监管,成了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山西省社科院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谭克俭坦言,住改商有很多问题,但是一味禁止并不是最好的方法。

管理好住改商比禁止住改商更加重要,一方面给了创业优惠,另一方面还可以增加税收,这个就要靠每一个居民、每一个物业去将住改商统计,汇总上报,再由政府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给住改商优惠政策,他们才甘愿被管理,这样才能达到最终管理的目的。”谭克俭说。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太原好地段“住改商”隐患多 居民苦不堪言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2014-09-16 09:18:00
在省城南内环街有这样一座临街的居民楼,大门敞开,随时迎客,楼里面的商户超过了住户的1/6。只要你想到的商户,在这座居民楼都存在过,环境差、隐患多,居民苦不堪言。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32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