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二手房新房主遭遇迁户口“死结” 政策空白待填补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09-15 07:55:00 作者:罗京运 李铁柱
调查
“迁户口”死结缘于政策空白
“在户籍管理上,并无条文明确,一个详细住址上的一套房屋,只能登记一个户口本。”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德华说,“事实上,一个详细地址的一套房屋,如果登记几个户口本,也找不到法律依据。”于德华认为,我国现行户籍制度对此并无明文规定,属于政策空白。
熟悉户籍管理的一位人士表示,二手房方面的落户问题纠纷不断,根源就是目前规范户口迁移的法律,是1958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户口登记条例》。
“没有强制迁出规定。”该人士表示,由于不存在产权交易等问题,这部诞生于上个世纪50年代的法律并没有规定户口的强制迁移问题。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户口登记条例》中明确了户口登记等事宜,提到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但并未指出立户与地址的关系。
前述熟悉户籍管理的人士也表示,在北京,确实存在一个详细住址的一套房屋上,存在多个户口本的情况。“原则上,内部有规定,一个地址只能一个户口本。但对方只有一处房产,没法迁出,只能以协调为主。”该人士指出,这种内部规定也并非强制执行,实际操作会根据情况变化,考虑的因素很多,这种复杂性正是缺乏法律明确规定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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