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朔州市司法局获悉:朔州市在全省首家完成了新录用公务员上岗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市管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制度的创建。这两个制度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年初在全省法律进企业现场会上提出的要求,也是2014年依法治省工作的重点。
朔州市在市管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中,确定述法对象为:市管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内容是:单位及个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情况;依法行政或公正司法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法治单位创建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述法程序是:形成述法报告、组织述法、实施民主测评、反馈述法情况、述法结果运用。述法时间是:市管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与述职同时进行,原则上每年一次。述法的组织领导是: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部署安排。
在新录用公务员上岗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中,确定考试对象为: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选调、选聘上岗的公务员。考试内容: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法治建设的理论。公务员履行职务常用的基本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宪法、基本法律、行政许可证、市场经济法律等。与新任岗位工作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考试形式:公务员上岗前法律知识考试采取集中考试形式进行。考试组织:考试工作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依法治市办共同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本部门录用的人员;市委依法治市办负责统一考试命题、制卷、监考、阅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场巡视。考试时间:公务员在各单位试用期间进行考试。其它:凡考试合格的,由市委依法治市办颁发任职法律考试合格证,并将其考试成绩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档,作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凡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视情况报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考虑其录用、任职定级。
来源:朔州日报
(原题目:我市在全省首家完成两个制度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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