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8月楼市总结:政策松绑价格下行刺激成交量回升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9-01 11:02:00
政策:限购调整之外放宽限贷,以不动产登记为代表的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
七成城市放松限购,金融财政支持稳定楼市
限购调整
截至8月29日,全国47个限购城市中,共有27个城市通过官方渠道公布放松限购,9个城市默认取消限购,4个一线城市及南京、沈阳、兰州、西宁、三亚、珠海和永康仍未有消息称放松限购。
限贷调整
8月1日,绍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首套房外的新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不低于40%的最低限执行。拟购房家庭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作为认定标准,不考虑购房贷款次数。
8月8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降低首套贷款认定标准为“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首贷认定”,而“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
8月20日,江西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适当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
财政支持
8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的十条财税政策措施》。月1日至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居民家庭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内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提供贷款,且贷款利率不超过(含)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金融机构实际发放符合条件贷款金额的3%给予财政补助。
8月5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中国·包头2014房交会优惠政策》。给予购房者发放15000元的购房券。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购买二套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购买非住宅,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给予购房人财政补贴2000元/套。
不动产登记条例征求意见,长效机制再推进
2014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城乡统一的登记制度。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也对于改革期内的土地制度进行了明确,对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土地制度改革,具有基础性作用。
明确不动产登记执行部门。通过统一规定不动产登记部门工作,不仅可以结束目前的不动产多部门登记的状态,让产权更加清晰,也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安全。
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建立统一的不动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为我国房地产税制度的建立完善提供基础。
两类人可依法查房。不动产信息的有限度查询,使个人不动产信息透明化、安全化,也有助于和其他相关法律的配套实施。
政策要闻
8月15日,国务院公布《不动产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等部门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明确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和国家机关可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8月20日,国土部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执行《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等“三定方案”。
不动产登记局是真正局级机构,由原本国土部内的地籍管理司调整而成,将共分6个处,包含24名工作人员。
8月27日,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公布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四步走时间表。从2014年开始,力争一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两年左右时间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四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多渠道支持棚户区改造,各地政策呈现灵活性8月15日,住建部和财政部分别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成情况及资金情况:
政策要闻
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要推进债券创新,支持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发行债券,优化棚户区改造债券品种方案设计,研究推出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
8月11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政府回购普通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源。异地购房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住宅产业化建设项目资本金监管减半。
8月13日,沈阳市发布《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对列入国家、省当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8月13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
8月18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转化为商品住房管理规定》。明确了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在按规定销售后仍有剩余房源时,申请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转化为商品住房的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剩余房源的管理。
8月19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2014年东北地区开工改造70万套,力争再用2-3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改造计划。
8月20日,江西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支持商品房库存较大的城市收购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积极消化库存。
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今年新建项目尽快实现全面开工,确保全年开工23万户,完成8.9万户。
来源:中国指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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