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沪住房新政:涉公积金 廉租房 共有产权房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8-29 09:55:00
此次调整中,提取审核方式则进一步简化。以往提取审核中要求申请人提供诸如工资单、单位收入证明等材料,调整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工资单等收入证明材料。市公积金中心将直接通过申请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推算其收入水平,从而认定其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现行租赁提取中对房屋租赁行为的认定主要由提取申请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手续较为繁琐。此次政策调整后,要求申请人提供出租人纳税证明或依法承租房屋的证明材料,市公积金中心通过与本市税务部门信息系统联网等方式查询,核实房屋租赁行为的真实性。
而在提取方式方面,新政强化了非现金支付的原则,以保证专款专用。租赁提取支付逐步推行“冲还租”方式,即申请人通过审核后,可以委托市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其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冲还房租。
与此同时,为更好地解决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上海将从10月15日起进一步放宽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将3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从5000元调整为6000元、人均财产限额从15万元调整为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的申请条件,还可以在前述标准基础上上浮20%。
此外,市房管局透露,上海将从9月15日起进一步放宽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将3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从2100元调整为2500元、人均财产限额从8万元调整为9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的申请条件还可以在前述标准基础上上浮10%。(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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