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中国合肥讯:日前,合肥市政府常务会上《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已原则性通过。草案规定,来合肥15日内需申报居住登记;在合肥市居住6个月以上并有固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或者连续就读,可申领居住证。
此外,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将可以在就业、社保、计生服务等多方面享受到权益和公共服务,服务项目至少可达到十几项。
来合肥15日内须申报居住登记
草案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5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流动人口,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
据介绍,拟在合肥市居住6个月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或者连续就读,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如果你持有的是我省其他行政区域的居住证,需要到合肥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合肥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可以持原居住证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改签,居住时间自在合肥市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
持证人子女“零障碍”就近入学
拿到合肥的居住证后,持证人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都能享受到与合肥市民“同步”的权益和服务。
根据规定,符合合肥市人才引进条件的,或者居住登记1年以上、在合肥市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的居住证持有人,除了享受十二项“规定服务”外,还能享受“特殊待遇”。
比如,持居住证与子女身份证明,就可以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学校申请入学。
再比如,居住证持有人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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