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中国合肥讯:商务部消息,商务部、外汇局日前下发通知,自8月1日起,简化外商投资房地产备案程序,商务部备案由纸质材料备案改为电子数据备案和事中事后抽查。
通知表示,商务部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备案材料进行核对。商务部只对通过备案的外资房地产企业按周进行抽查。
另外,为加强事后监管,商务部每季度将对已公示的未抽查项目进行一次复查。并且,商务部将建立外资房地产备案诚信体系,对经抽查、复查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地方审批部门和外资房地产企业及其投资者实行“黑名单”制度。
编辑:宋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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