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住建局被指违规为房地产商颁发施工许可证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8-28 13:26:00

  没有取得任何手续就开工建设并建起售楼部公开对外销售,一年后才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手续,但规划中应建19层的楼房,竟然建到了32层。即便如此,该楼盘在开工两年后还是如愿拿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且并未得到相应处罚,反而奇迹般地补办齐全了所需的各种证件。
  但是,这种补办的手续却充满了讽刺意味: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却能提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建局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所要求的项目竣工日期竟然就在证件颁发的3天后……
  违规楼盘延期交房遭质疑
  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南侧,209国道以北,有一个汇聚了五座高层建筑的楼盘项目,叫宏泰御花园。这个楼盘从2011年动工建设,并开盘销售。虽然在当时该楼盘一个证件也未取得,但是很多不知情的购房者仍然被开发商“该区域将建设许多市政工程”以及“低价位大红本”等营销广告所打动,拿出积蓄交了首期房款。
  但是,虽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但是,开发商山西宁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远公司)直到原定交房时间一年后的2014年7月才开始交房。延期一年交房,开发商没有任何解释,却要求购房户补交一笔“超面积”款项,即已建起的房屋测绘面积比合同面积多出部分的房款。每个户型都有4到5平方米的增加。而且,交房时,业主们发现,开发商所谓的“已达到交房条件”并不属实。不仅没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已投入使用的电梯也没有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数次中途跌落。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业主在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吕梁市住建局)的官方资料中发现,小区的2、4、5号楼实际规划楼层分别为26层、19层和19层。而实际的建设层数竟然都为32层。这就意味着超规划的楼层面临着被处罚甚至被拆除的风险,拿到房产证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而且,几年间,该项目区域内并未列入开发商所说的各种市政项目,相反,因大量市政工程转向北城,这片南边区域日渐冷清,房价不涨反跌。
  2014年六七月间,在焦急中等待了三四年的购房户,终于收到了开发商的收房通知,但是开发商并未就延期交房的违约赔偿做出解释,反而提出了补交超面积房款的要求,这让购房户无法接受。他们经过估算测量,认为房屋的面积实际并未增加。于是,一些购房户拒绝补交房款。
  2014年7月初,宁远公司委托其法律顾问山西语城律师事务所向购房户发去律师函。这份律师函措辞强硬,其中称,“该房屋现已具备交房条件,委托人多次通知你前来交付房屋余款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此通知,你未做任何回应,给委托人带来巨大的困惑,并进而影响到委托人的预期经济利益。”
  “我们认为,在房屋具备交房条件且委托人已多次通知你前来交付房屋余款并办理交接手续后,你既不交付余款,又不验收房屋,已构成严重违约,现代表委托人要求你在收到本律师函十五日内履行收房义务,并交纳剩余房款,逾期不交纳房屋余款并履行收房义务的,视为委托人已履行了合同法规定的催告和通知义务,委托人有权解除与你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处分你购买的房屋,并根据《合同法》规定要求你赔偿损失。”
  对于这份既没有签署日期,也未说明何时已具备交房条件的律师函,购房户们无法苟同。他们认为,售楼部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手续,提供购房协议第八条中列明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也没有“该房屋经验收合格”的文件以及“延期交房的不可抗力的依据”。对于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差异,也没有提供权威的令人信服的依据,所以,他们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吕梁市住建局反映了问题。
  五证件顺序混乱内容“雷人”
  2014年7月18日,针对购房户反映的问题,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出具了《关于对宏泰御花园购房户岳阳等23人的答复》,其中称,对购房户反映的问题,该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城建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答复后面所附的7月16日吕梁城建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宏泰御花园购房户反映问题的回复》称:对购房户反映的开发商违规修建的问题,经调查,该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擅自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修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山西宁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处以罚款252.49万元的行政处罚。但是,对购房户们最关心的超规划修建部分如何处置?是拆除还是完善手续?该中心不置可否。
  7月23日,记者来到开发商设在宏泰御花园的交房接待处。只见一个宽敞的屋子里,前来交涉的购房户群情激昂。在这里,宁远公司销售部的苗杰经理接待了记者。他承认项目存在三栋楼超规划修建的问题,但是对于记者是否会按政策拆除的问题,其回答:到目前为止,这种情况很多,但是到目前为止,办下产权的也很多。所有的事情,该办产权办产权,该怎么办怎么办。他还反问记者:“你见离石有几个(超规划建的房)是被拆了的?”
  购房户给记者提供了该楼盘五证的复印件。记者发现,该楼盘虽然目前证件齐全,但五证办理的时间顺序和方式并不正常。
  按照国家房地产管理的有关法规,项目建设五证办理的先后顺序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宁远房地产五证办理的日期分别是:1.2012年3月8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2013年3月7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2012年7月29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2013年4月27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2013年12月30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从这个程序可以看出,在缺乏前置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吕梁市住建局违规为其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此外,记者发现,2012年3月8日,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为宏泰御花园项目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411002012LD011号),但是,实际上,宁远房地产并未按其规划进行施工,按照规划,其项目2#、4#和5#住宅楼应修建19层,实际修建32层。对此超规划行为,吕梁市住建局不仅未予制止,并做出处理,反而在2012年7月29日和2013年4月27日,分别为其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2013年4月27日吕梁市住建局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明确标示批准的合同开工日期为2011年7月24日。也就是说,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许可其在2011年7月24日开工,但这时,该宁远开发公司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甚至连国有土地使用证都未办理。更可笑的是,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明确标示要求的合同竣工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也就是说,吕梁市住建局要求该许可证颁发后的三天内就要将5座高层建筑竣工。3天建起5座高层楼房,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意义何在?
  住建局亮红牌还是开绿灯?
  这些证件究竟如何办理的?作为办理证件、实施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吕梁市住建局又是如何对该项目进行管理的?记者来到与宏泰御花园项目同处龙凤南大街的吕梁市住建局,希望找到答案。
  但是,令记者意外的是,在吕梁市住建局,规划科的工作人员把记者让到了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解德辉称采访必须通过吕梁市新闻办批准。后来又称局领导都不在,要求记者留下采访提纲,以便回复。
  8月19日,离第一次采访近一个月后,记者再次来到吕梁市住建局询问上次采访提纲中提出问题的回复时,解德辉让工作人员找到已经存档附着记者采访提纲的文件交办单。但是,上面除了7月24日解德辉“请李局长与田局长批阅”和7月28日田局长一个“已阅”的批示外,再无其他回复。“这没有批到相关科室怎么调查回复呢?”解德辉挠着头说,只能再次给分管领导答复。“那意思是还得一个月时间?”记者问道。解德辉回答:“这我说不来。”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解德辉办公桌上放着一份文件。是关于吕梁市供销社举报宁远开发公司违法建设宏泰广场项目致其相邻办公楼发生裂缝,吕梁市住建局的调查回复。文件中称,经调查,宁远公司在原离石汽车站旧址开发的宏泰广场项目未办理相关证件,即动工修建,属于违法建设。
  随后,记者来到宏泰广场的建设工地,找到了吕梁市供销社,但该供销社主任称,所举报的宁远公司违法建设致其办公楼裂缝的问题,已在吕梁市住建局的主持下达成协议,宁远公司将在项目建到一定程度时为其修补办公楼的裂缝。
  在工地现场,记者看到,这个吕梁市住建局明确回复称其属于违法建设的项目仍然在大张旗鼓、热火朝天的建设当中,丝毫没有责令停工的迹象。其位于吕梁世纪广场附近的售楼部更是明目张胆公开预售。不是制止违法建设,反而亲自为违法建设的开发商主持调解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吕梁市住建局行使的管理职责的确让人惊叹。
  而且宏泰御花园从2011年动工修建,到2014年竣工交房。这长达四年的时间里,一个与其办公地点同处一条大街、相距不远的大型楼盘未批先建,吕梁市住建局不仅不闻不问,勒令停止违法建设,反而在一两年间即为其办理齐全了所有证件。甚至不惜闹出颁发“三天建五座高楼”的雷人施工许可证,而不自羞。记者两次采访却一再推脱,其中到底有何隐情?
  记者注意到,去年8月,因吕梁市区违法建设活动时有发生,吕梁市委、市政府要求严厉查处市区违法建设活动,坚决遏制吕梁市区内违法建设蔓延。根据市委、市政府打击违法建设的工作部署,2013年8月26日,吕梁市住建局局长李小明召集相关企业动员部署,称对参与违法违规项目建设的企业,市住建局将直接对其进行红色警示。
  李小明还强调:受到红色警示的企业,在警示期内,要立即停止参与违法建设行为,妥善安置务工人员,否则按不良行为信息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不予企业资质增项、升级等相关行政许可,三年内禁止在吕梁市范围内参与任何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市外企业取消其入吕梁备案资格,以后禁止在吕梁市参与任何项目的招投标及建设活动,并建议省住建厅列入企业黑名单之中。但是,不知为何,屡次未批先建、违法建设的宁远公司不仅未收到“红牌”警示,反而在开发中一路绿灯。
  住建部曾数次就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以及房地产开发中规划审批环节易发多发的腐败问题提出示警,并与监察部门配合开展多次查处行动。为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希望当地政府部门能积极依法行政,记者也将持续关注宁远公司违法违规修建的宏泰项目的查处情况。
  三晋都市报 本报记者 张海鹰 文/图
  (原标题:3天需建5座楼 吕梁住建局为违建企业颁发“雷人”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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