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哈市放宽贷款对象金额 12类人最高可贷10万
来源:哈尔滨日报 2014-08-26 09:50:00
我市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相比国家政策,我市放宽了贷款对象和贷款金额的范围,“残疾人”、“海归”等创业者也可享受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贷款政策。
据市财政局金融贸易处负责人介绍,国家明确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刑释解教人员5类创业人员。而我市放宽了贷款对象范围,增加了军人家属、残疾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农村妇女、自主创业的科技人员、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等城乡创业人员。此外,比照国家“农村妇女”、“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余贷款对象最高额度分别为8万、10万和5万元的标准,我市则放宽了贷款额度,上述12类创业人员最高贷款额度均为10万元。超出国家规定额度的,由我市财政部门和区财政部门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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