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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个月1日起,新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即将实施,已使用10年的老物业收费办法将画上句号。在新规中,除了对收费标准划分五档之外,还给每个档次进行了细化,全面实行“菜单式”收费。
哪些小区适用新的收费办法,如何界定小区物业的级别?针对本报读者关心的6大热点问题,昨日,郑州市物价局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处负责人做客“大河面对面”,现场为本报读者答疑解惑。
新规实施后,物业费到底是涨还是降了?
服务够好物业费提升,服务不到位物业费降低
记者了解到,目前,郑州市有4300家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900多家。之前收费时,是按物业公司的等级,对多层和高层制定收费标准。根据老的办法,物业收费标准高层分为四级,从1.1元到0.64元不等;多层分为五级,从0.38元到0.15元不等;可以上浮20%。
新规实施后,最大的变化是,除了规定五个等级之外,还划分了五个项目,分别为综合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维修。对每个等级之下的每个项目价格进行了规定。并提出浮动幅度从原来的20%下降到10%。
“今后,不再看物业服务企业是几级,要看其提供的服务是哪一个标准,然后对应收费,最后把这些项目综合到一起,就是收费标准。”郑州市物价局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处处长庞瑾嫚介绍说,这意味着,能够提供良好的综合管理,能够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且能保持清洁的小区物业收费将提高。而无法提供良好服务的小区,收费将会降低。“这将解决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信息不对称和利用交房强迫业主接受高价物业费的问题。”
自己小区属于哪个级别,到底谁说了算?
房管部门认定服务等级,物价部门认定收费标准
划分为五个等级,自己所属小区是哪个级别,谁说了算?有市民提出,如果自己认为小区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缴纳费用该提供的服务,该向哪些部门投诉?
“新建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己先认定可以提供哪一级的服务,然后到房管局通过服务等级认定,再到物价部门做收费标准认定。”庞瑾嫚介绍说,如果将来其提供的服务不达标,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由房管部门进行鉴定和监督,如果投诉属实,将对其进行降级。她表示,今后各级政府部门都将建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办事处一级都有专人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动态考核,方便居民投诉。
另外,如果物业部门在其审定的标准服务范围内,超过10%的浮动额度收费,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
9月1日新规实施,哪些小区适用新办法?
跟着物业合同时间走,未签合同按新规执行
一名读者在本报直播间咨询,前段时间,自己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同时签了一份物业协议。而房屋是今年年底交房,新规是否适用这种情况?原先签的物业协议怎么对待?
“如果在9月1日签订的物业协议,就要按照协议内容执行。”郑州物价局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处副处长陈冀中表示,在9月1日之前对物业部门的相关申请的审核,都是参照老办法执行的,所以要执行之前的规定。如果物业公司要想调整收费办法,需要按照新规相关规定,在新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征得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他表示,如果是在9月1日之前认购的房产,但尚未签订物业合同,收费办法参照新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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