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或在两至三年后通过
施正文向记者透露说,房地产税法草案目前正处于起草阶段,从草案的考察、收集资料、调研、讨论等各个环节乃至对于房地产税要不要征、对谁征、税率多高等基本内容的探讨,最后到审议的各个部分都需要时间。这个时间大概需要2年至3年。
“到2016年年底至2017年,房地产税法的起草可能会通过,但通过之后并不代表着房地产税就能够同时开征。因为按照国际标准,房地产税是一种地方税,是由各地方来征收的,税率也是由地方来制定的。”施正文介绍说,“我国是通过全国统一立法,这为房地产税的征收提供了一个标准法,规定基本的征收规则,而最终还是由各省来决定开征的具体事项。比如,对于征收的税率,中央会给予一个征收的幅度,各省在此基础上自己制定具体条例来规定起税率。”
施正文再一次向记者强调说,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和复杂的利益关系,房地产税的开征必须按照阶段性和渐进的节奏来进行,这样才会有效的开展下去。
不过,在采访即将结束之际,施正文也向记者表示,房地产税的征收是大势所趋,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
“一个基本的意义就是对于房价的调节,但这不是最主要的。房地产税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房产税将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财富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即有助于调节收入分配;将推进国家、政府治理的现代化,因为征收房产税是面向所有公众的,那么征收的公平和税的使用就会被老百姓关注,这将有利于法治建设的进程。”施正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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