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自住房尴尬源于住房保障思维偏差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8-14 14:46:00

弃购风波之后,关于自住房出租又引争议。有媒体报道,相关部门表示,由于政策条款和合同中都没有对自住房出租进行明文禁止,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并不限制自住房项目用于出租。

严格来说,关于自住房出租的确没有政策限制。当前执行的政策中规定“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北京房协相关负责人称,“转让增值”应该是指交易,而非市场上传闻的出租获利,“自住房转让的范围,应该是产权转让而非使用权转让”。

这样的政策解读与表态,实在洗不脱玩文字游戏的嫌疑。所谓的自住房,就是“自住型商品房”,什么样的出租能算是自住?

考量评价所有的政策其实都可以用一个很简便的标准,那就是出台这项政策的初衷是什么?初衷达成政策合格;偏离初衷,仅为了执行政策而进行诸多变通,当算失败。

自住型商品房政策出台的初衷是解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而出租户或者不止一套房,但拥有两套房的人必定不算“夹心层”,就说明政策定位存在偏差;或者虽仅有一套房,但因各种不方便而换地再租,说明政策效果打折扣,没有准确解决问题。

有人指出,允许出租是为了解决弃购较多的问题。据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公告显示,目前金隅汇星苑剩余房源共计115套。在7月5日完成选房时,曾有603户弃选,之后,112户已选房家庭出现退房情况。同属金隅旗下的金隅汇景苑则有更多房源剩余,截至8月7日,该项目剩余房源150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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