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棚改安置房位置相对较偏,公共交通和服务配套没有延伸过去。有些安置房建好后,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没有直接跟上,居民入住后严重影响生活,这类案例不少。”赵路兴告诉记者。此次《通知》的明确要求,将从根本上改变旧有的“不同步”问题,棚改工作在新阶段将迎来“质”的提升。
《通知》不仅在配套设施规划布局方面提出要求,还在确保配套建设用地上提供了政策保障。如强调棚改安置住房小区的规划设计条件应当明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建设规模和要求等,相关用地以单独成宗供应为主。
而在安置房质量方面,《通知》要求,要强化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安置住房质量责任终身制;要开展已入住安置住房质量安全检查。
需要注意到,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房屋的质量尤其是安置房的质量并没有得到同步发展。“棚改更容易发生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因为棚改安置房的造价有严格控制。部分开发商和工程承包商为了多盈利,在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降低建造标准,很容易产生质量问题。”袁崇法认为,“推行安置住房质量责任终身制,不仅应用在安置住房,还应该推广到所有建筑。”
金融输血
“质”的进一步提升和落实,需要政策层面的不断推动,更需要资金方面的强有力支撑。“资金问题不应该成为降低棚改质量的借口。资金问题有资金问题的解决渠道。”袁崇法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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