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地出让集体决策
近年来,合肥市发展建设迅猛。而发展建设的第一前提是要有“项目”,建设项目的第一要求是要能“落地”,项目落地要有足够的“空间”支撑。这就与土地密不可分。
如何保障土地使用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转?合肥的做法可圈可点。
合肥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由市长担任主任。建立了土地集体决策制度,对全市土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建设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安排、土地收储、土地供应(含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土地划拨等)、矿权出让、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出让土地和矿权保留底价的确定,乃至于拆迁、安置、补偿等重大决策权力,均由市土委会集体公开行使。
集体决策制度的直接效应就是用地找市场不找市长,领导干部个人不批地了。经营性用地原则上一律“净地拍卖”。
拍卖为主、挂牌为辅的做法,确保了每一块土地都由市场找主,真正实现了资源由市场配制。
此外,合肥市还实施“大合肥、大储备”战略,健全了土地储备制度体系,提高了土地储备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每宗地都由当地政府负责拆为净地,拆迁安置成本纳入土地收储成本,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拆迁的标准是“横向寸草不生、纵向片瓦不留”。“净地”收储上市,让企业心里有了明白账,没有后期繁琐和扯皮,投资拿地信心更足,也堵塞了腐败漏洞。
违法用地联动查处
“你们看看这张图有啥不一样?”只要涉及土地方面的问题,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的执法人员就会从口袋中掏出一张图,图上布满了道路交通网格和重要地标。
这张图以土地管理应用示范系统为依托,以“卫片”为底图,叠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路网后,标注征地、供地、供后监管、登记、执法等用地信息,形成了合肥特色的土地“一张图”。
这张图可为土地储备、土地出让、招商引资、项目监管、执法监察提供土地信息分析、用地环境评价、相邻土地权属审核、项目用地监管、违法用地查处等支持。
合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浏介绍,合肥市以政府令形式发布了《合肥国土资源管理规定》,11章300条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和技术问题,成为合肥各级、各部门共同遵守的准则。
合肥市还建立了违法用地联动查处工作机制,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合二为一,有效解决了国土部门查处力量不足和查处手段不够等突出问题,做到了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零容忍”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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