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中心看起来是在运作和使用资金,但它却并不像一些专业金融机构那样会有年报、信息披露等公开措施,注册资金、资产不良率等评价机制也没有,让他们来掌握数以亿计的资金显然不妥。
当前对公积金中心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监管和行为约束,完善监管,就要从公积金的运行和管理制度化、法制化、透明化下手。
随着总量庞大的住房公积金或“沉睡”或“缩水”等新闻的曝出,住房公积金话题近日再次被社会热议,住房公积金能否从管理混乱、各自为政、案件频发等困境中走出?整个公积金体系还应做哪些深入改革和制度建设?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领域的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
案件频发折射监管漏洞
2009年1月,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因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死刑,在这个号称“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里,检察机关通过立案侦查发现,李树彪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调度挪用公积金存款,非法获取并占用贷款1.1亿元之多。
2010年7月,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区分中心原主任刘毅因挪用资金近9000万元被检察机关以挪用公款等罪名提起公诉,随后刘毅获刑16年。
2013年6月,吉林省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车世刚等人涉嫌违法挪用住房公积金11亿元,被通化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一起起被曝出的住房公积金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折射出公积金管理体系漏洞百出,变革公积金管理体制已经变得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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