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宇公司是无辜的?
在电话中,丁某自称是该公司售楼部经理,“这不是你一家的问题,整个C区都是这个情况,这是综合因素造成的。并不是开发商欺骗你,鼓楼广场项目工程是临汾市2002年的十大工程之一,当时政府没钱建设,就出台了一个政策:鼓楼广场由我们公司出资建设,然后用我们公司垫支的公建费抵‘安宇花苑’的土地出让金,这块地是我们公司从政府手里买来的,是政府一直没有把这个事情捋顺。加之市政府领导不断更换,没人管这个事,导致C区无法获得土地证。现在我们正积极与市政府、房管局沟通此事。半个月后如果还是无法正常办理过户手续,那你可以走司法程序,起诉我们公司,我们公司再起诉政府。在这件事情上,我们公司真的是无辜的。我只是承办人,只负责给你解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与丁某沟通半个月后,薛女士再次给其打电话询问处理结果。“丁某说,事情还没解决,他也没办法,让我去找他们公司领导。他们公司没有人上班,丁某又不给我们提供安宇公司负责人的电话。”
看了薛女士的购房合同,临汾市房管局办公室主任郭海强对记者说:“这块地明明是划拨土地,合同上却写着出让。划拨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允许上市交易,开发商将回迁楼当商品房销售肯定是违规的。临汾市历史遗留问题太多,薛女士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如果想过户,必须得缴纳土地出让金。”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区别在哪里?划拨土地(含有偿使用)土地证是指未交纳土地出让金办理了“划拨”类型的土地证,以后上市流转、转让、抵押时需向政府补交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证是指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办理了“出让”类型的土地证,以后上市流转、转让、抵押时不再交纳土地出让金。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解决临汾城区范围内已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土地出让问题,2010年底,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出台了《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试行意见》。
按照该试行意见规定的办理程序,申请人向辖区土地管理所提交申请等材料;土地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调查、勘测,初审完成后送交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审批大厅受理后,移交局办公室送土地利用管理科审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件;土地利用管理科核定补交土地出让金额后报主管领导审核;报局务会审定;报请市政府批准;中国土地市场网公示;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证。
在当地房管局工作人员看来,个人缴纳土地出让金程序繁琐,“很难,可以说是交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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