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我们有两条建议:
一是有关部门尽快再次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给捆得过紧的公积金松绑,将资金的保值增值要求和投资范围纳入新法规,准许部分资金进入股市。
2012年和2013年住建部均提出在当年度内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稿”的修订工作,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但《条例》修订的草案稿一直未出台。这已经是住房公积金修法连续两年推迟,今年不能再放空炮了。
二是鼓励住房公积金进入资本市场获取更高收益。
一方面,资本市场是扩大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投资渠道。因为已经积聚起来的住房公积金在符合安全的前提下,要以逐利为目的,寻找多种投资渠道,而资本市场的发育成熟能为住房公积金投资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投资方式。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进入资本市场,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因为住房公积金属于长期投资资金,注重收益稳定、风险可控,它的入市能够提高机构投资者的占比,改善投资者结构,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消减大量纯粹投机者所带来的市场大幅度波动的风险和不良后果,能有效地稳定市场。
当然,引导住房公积金进入资本市场,并不意味着就全部进入股市,而是需要按照审慎、组合投资的原则,在充分考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合理管理风险、实现保值增值,积极引导住房公积金入市,分享社会经济成长的成果。
1万多亿元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率不到1%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据统计,全国缴存的公共维修资金已经超过1万亿元,但使用率却不足1%。截至2013年7月份,天津市缴存资金145.4亿元,仅使用0.77亿元,使用率仅0.53%。
目前我国房屋维修资金,采取“分城市管理”、“分楼盘管理”、“一次性收取”、“分散使用”的方式,在业主购房时一次性收取房屋维修资金,缴存金额按照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缴存之后物业公司按照当地房管部门的要求存入指定银行。当前全国多省市存在巨额公共维修基金“沉睡”的现象,造成了金融资源浪费,也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市场上有关唤醒公共维修基金的呼声不断高涨。
巨额公共维修基金正在“沉睡”,部分资金无法入市也同样是受制于一个旧法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原来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对维修基金做了如下规定: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为了保证维修基金的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新修订的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也是这样要求: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另一个规定只能在专户管理银行存款。若此条款不修改的话,资金无法进入股市。因此,修改《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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