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意见稿》规定: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

来源:大河网 2014-07-28 09:04:00

招数

告别“马路拉链”,都使过哪些劲?

尽管规划很好,可“郑州郑州、天天挖沟,一天不挖不叫郑州”,早已成为郑州广为流传的一句顺口溜。

今天埋好明天又挖,不是埋电缆就是修水管。

城市刚修好的道路经常被“开膛破肚”,成为“马路拉链”,为此郑州也采取了多种招数。

第一招:新建道路,同步铺设管道

2008年成立了“郑州市建投通讯管线有限公司”,在新建道路时,同步建设各种通信、光缆、有线等地下管线管道,由多家管线单位共同使用 ,以减少道路重复开挖的现象。

可是,同步铺设管道,并不能避免新建道路被挖。2011年8月,郑州刚刚通车的明达路被再次封锁,原因是半个月前,西头宋寨南街道路工程要进行雨污水管网改造,明达路下方的管道需要重新铺设,就这样,通车仅18天,路面再次被破开。

第二招:违规破路,最高罚款两万元

2012年8月,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郑州明确违规开挖城市道路将受到最高两万元的罚款。

可是罚款,依然没能阻挡住郑州反复开挖道路的脚步。

2012年,家住郑州市沙口路106号院的白先生报料称,下雨天回家的路泥泞难行,小区门前的路面一年被反复开挖6次,对此施工单位解释说:“不是重复开挖,而是层层开挖。”

第三招:新建、改建道路五年以内禁止开挖

罚款、清查都没用。

此次,在《意见稿》中,郑州市提出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不得开挖铺设地下管线;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开挖铺设地下管线;因特殊情况确需开挖铺设的,应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其实类似的规定,郑州早已有之。2011年,郑州市政府就出台规定,所有城市道路破路项目必须统一进行联审联批,进行由水、电、气、暖等管线单位参加的综合管线审查,避免重复开挖,破路施工过的路段原则上5年内不准再次破路。与三年前的政策相比,《意见稿》并无更多创新,只是强调了“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服从主体工程建设单位的统筹安排”。而这次《意见稿》能否见效,能否让“马路拉链”彻底拉上,这个得由时间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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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意见稿》规定: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
来源:大河网2014-07-28 09:04:00
郑州出了一个《意见稿》 规定:新建道路5年内、大修道路3年内不得开挖 另外,还鼓励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年内将完成四环内地下管线的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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