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答疑]
正值《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今年颁布五周年,昨日下午,潇湘晨报联合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新博微访谈活动——“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那些事”。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雨花区管理部副主任赵朝辉与工作人员杨曼,在线解答了大部分网友的疑惑。
问1
想把公积金取出来付首付,需要哪些材料?
答:购房提取需要提供一年内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提取申请表。特别提醒的是,公积金工作人员能在房产系统查询到房产备案信息。
问2
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答: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第一种,以转贷房产作为抵押。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贷款结清单、最后一次还贷回执,房屋所有权证;第二种,以其他房产设定抵押,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银行同意提前还贷证明、银行对公账号及其银行联系人和电话、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地在同一行政区域内)。
问3
装修能否提取公积金?
答: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大家一直把大修提取认为是装修提取。大修提取需要提供县级以上房产部门出具的C或者D级的危房鉴定证明及有关资料,才能办理提取。(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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