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女子买11套房过户后失踪 中介追讨2000万尾款
来源:北京晨报 2014-07-25 09:39:00 作者:颜斐
【判决】
不履行将拍卖8套房产
这些案件均已在去年底作出判决,判决书的表述内容也都类似。法院认为,张金凤作为房屋的实际购买人,应与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一起,对剩余尾款及违约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每起案件中的另一名被告主张其仅为名义上的买房人,并未从购房中获得任何利益,不应承担责任,但作为成年人,亲身参与了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过程,应对签订合同及获得产权证书的法律后果有所了解,故对主张不应承担责任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判决张金凤和另一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我爱我家支付剩余房款及违约金,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由于张金凤等人未履行判决,朝阳法院将对其中的8套房产进行腾退和拍卖。
■案件回顾
只交首付先过户
被疑诈骗
张金凤32岁,2012年10月至12月期间,她通过我爱我家在朝阳区望京地区购买了11套房产,均登记在他人名下,总价3353.2万元。这些房子都是先支付了30%的首付款后办理过户,承诺抵押后付清尾款。但过户后,张金凤“神秘”失踪。
经媒体质疑诈骗后,我爱我家为卖房人垫付了房屋的尾款,随后向张金凤等人提起11起诉讼,要求支付2284.36万元的房屋尾款外加违约金共计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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