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改商”审核条件严格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都明文规定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和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就“住改商”办理营业执照的具体条件,记者咨询了太原工商迎泽分局并州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太原市工商局明文规定,住宅若经营餐饮服务行业,办理营业执照前,首先需有整栋楼业主的签名同意,并获得小区所属社区盖章核准,才能到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而住宅楼内开办美容院、按摩院,及用于小型企业办公需获得所属社区同意,方可办理营业执照。
而据省城物业行业资深人士介绍,业主“住改商”不仅需要有工商部门核准,还需要有消防、税务等部门的核准。如果经营餐饮私厨、美容院等场所,需要卫生、环保等部门的把关;经营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批准;经营娱乐场所,需要公安部门的备案核准。
邻居有意见但仍屡禁不止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虽然多数业主对邻居“住改商”表示强烈反对,但这种违规现象却是屡禁不止。
太原锦宏物业公司经理吕全新表示,物业公司的性质主要为经营性服务机构,其职能主要为安保、保洁、公用设施建筑的维护等,并没有执法权。面对业主违规“住改商”,物业公司只能与业主进行协商沟通,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而且,由于投诉业主与“住改商”业主为邻里关系,许多业主对于邻居违规“住改商”心生不满,投诉举报却是遮遮掩掩,或者能忍则忍。另外,相关职能部门对“住改商”的查处,也存在执法不严的情况。
业主遇到邻居违规“住改商”到底该怎么办?记者了解到,业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权益:
首先,业主“住改商”需获得邻居、社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核准审批,未审批的住改商属于违规。业主掌握邻居住改商违规证据后,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职能部门未对住户“住改商”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属于行政不作为。
其次,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住改商”行为的合法性进一步作出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经得整栋楼业主的同意。只要有一名利害关系人向法院主张不同意,就可以“一票否决”。因此,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也可将“住改商”业主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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