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废之争”警示公积金改革刻不容缓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7-14 08:24:00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实施已有12年。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公积金制度已呈现多方“不适”,修订《条例》呼声高涨,甚至遭遇“存废之争”。

公积金遭遇“存废之争”不是今日才出现,早在几年前就有专家公开建议废除公积金,原因就在于,公积金已经到了“百病缠身”的程度,而12年来《条例》却没有做出及时修订。近日舆论再提“存废之争”,表明公众已经无法容忍公积金“病情”继续恶化。

虽然公积金帮助一些人圆了住房梦,减轻了经济负担,但客观地说,公积金已经严重“变味”了,不像公积金,更像“私积金”:一是大量职工靠公积金很难买得起房,公积金专为高收入者服务;二是公积金变成了很多地方政府的“蛋糕”;三是公积金似乎变成了很多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私房钱”,据说浪费很惊人。

众所周知,公积金的主要功能是发放购房贷款,如果这个功能严重弱化,似乎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再加上公积金被指“劫贫济富”,存在贪污挪用、资金“沉睡”、缴存不公等问题,所以,出现“废除公积金”的声音很正常。但坦率地说,彻底废除公积金的可能性很小,为今之计是及时、彻底改革公积金制度。

废除公积金的可能性很小,不仅是因为公积金关乎地方政府利益,而且公积金还关乎有关部门的利益。另外,公积金沦为某些单位的特殊福利,恐怕非私营单位和缴纳人也不愿废除。还有,目前全国公积金缴存总额在2万亿元以上,缴存余额至少在1万亿元以上。如果废除公积金,余额也不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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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废之争”警示公积金改革刻不容缓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4-07-14 08:24:00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实施已有12年。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公积金制度已呈现多方“不适”,修订《条例》呼声高涨,甚至遭遇“存废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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