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安徽铜陵、六安、宣城、芜湖和淮北对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之后,7月4日,安徽蚌埠市宣称,对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成为安徽第六个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城市。
根据蚌埠市公积金新政规定,购房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在该市按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含3个月),符合条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先的30万提高至40万元;职工一方(含单身)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之前的20万元上调为30万元。
除了贷款额上限提高之外,此次蚌埠市公积金新政对二套房贷款也松绑,这也是此次蚌埠新政的最大亮点。新政规定,蚌埠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的次月,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恢复与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的老政策中,蚌埠曾规定凡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的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公积金不得超过账户余额的50%;第二套房的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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