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

来源:京华时报 2014-07-01 09:10:00

银监会昨天宣布,自今天起,进一步完善存贷比监管,对存贷比(又称贷存比)计算口径进行调整。在计算存贷比分子(贷款)时,将扣除六项,计算分母(存款)时增加两项。存贷比是指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贷款应遵守存贷比不超过75%的要求。随着资产负债多元化,存贷比考核的弊端日益暴露,希望放松甚至取消存贷比的呼声渐高。从定向测量结果看,银监会此举有助于商业银行将更多的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

发布

三方面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

银监会昨天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从三方面对存贷比计算口径进行调整,分别为调整存贷比计算币种口径、调整存贷比分子(贷款)计算口径和调整存贷比分母(存款)计算口径。

根据银监会的公告,从7月1日开始,在计算存贷比分子(贷款)时,将扣除六项,计算分母(存款)时增加两项。

但市场期待的同业存款没有加入分母,对此,银监会称,这是因为银行同业存款稳定性不高,不适合放入。而非银行同业存款也没有放入,是因为目前的大背景是要加强同业业务监管,如果将其纳入,可能引发监管套利,干扰对同业业务的规范。

此外,银监会还表示将对商业银行人民币业务实施存贷比监管考核,对本外币合计和外币业务存贷比实施监测。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方案未改变存贷比的基本计算规则,简单易行,从定量测算结果看,有助于商业银行将更多的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

对于下一阶段,银监会将观察存贷比计算口径调整对银行经营行为和金融市场的影响,对于存贷比出现异动的银行,将视情形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监管套利。同时,银监会将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综合运用存贷比、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和多维度的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密切跟踪分析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状况,维护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中长期,银监会还将继续积极推动并配合立法机关修订《商业银行法》。

探因

旧指标难全面反映流动性风险

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引入了存贷比监管,1995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标志着存贷比成为一个法定监管标准。

存贷比具有简单、清晰、易于理解的优点,便于掌握和应用。从国内外的实践看,存贷比具有以下作用:一是管控流动性风险,这是存贷比的首要目标;二是在客观上可以起到控制信贷过快增长的作用;三是与银行体系稳定和宏观经济表现具有相关性。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清算银行的实证研究来看,存贷比较低的国家,其银行体系更为稳健,在金融危机期间宏观经济的表现也更好。

银监会指出,截至2014年第一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平均存贷比为65.9%,较年初下降0.18个百分点,与75%的上限存在一定距离。

不过,银监会也坦言,随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经营模式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存贷比监管也出现了覆盖面不够、风险敏感性不足、未充分考虑银行各类资金来源和运用在期限和稳定性方面的差异,难以全面反映银行流动性风险等问题。

同时,在流动性紧张的时候,存贷比也给银行带来了压力:“存贷比等考核继续保留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月末、季末银行抢存款,导致货币统计数据出现剧烈的波动。”一家股份制银行个人业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6月6日,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举措与成效”会议上指出,为更好地盘活存量,增加对企业资金的有效供给,银监会将根据银行业资产负债结构变化,对存贷比的分子、分母进行相应调整。

影响

对房贷市场影响有限

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李文泓表示,本次调整方案未改变存贷比的基本计算规则(存贷比=贷款/存款),简单易行,可以防止监管套利。同时,也没有将备受争议的同业存款纳入分母(存款)中。从定量测算结果看,因为每家银行情况不同,无法估算具体释放多少资金。但是,可以确定商业银行将把更多的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

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指出,此次存贷比调整的意义重大,从分母来看,有一些最核心的角度被考虑进来。宗良告诉记者,“从分子扣除的6项来看,包括小微、三农这些方面,我们也做过测算,大体来讲,多数银行的贷存比会有所下降,提供一定的信贷空间,同时也缓解了贷存比压力。”

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指出,调整之后,分子变小了,但实际对应的金额可能在几千亿元到万亿元的规模,这对银行业来讲并不是很多。而分母变大现在来讲影响可能也不大。一个是大额存单目前还没有加入分母;而外资法人银行吸收境外母行的存放净额对外资行影响较大。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银监会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有利于缓解银行存贷比压力,进而促进扩大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受此影响,目前比较紧张的房贷市场会产生一定的松动,但除非对首套房定向降准或者全面降准,否则银行的房贷不会大规模放松,因此此次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对房贷的影响比较有限。

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赵庆明指出,虽然调整小,但是对市场带来重要的积极意义。一来增加了银行可贷资金,分子减少多少,可能就意味着能够增加多少可贷资金。在利率市场化、银行利差缩小的前提下,对银行而言,无疑是个利好消息,毕竟贷款收益在银行收益中最高。二是降低了融资成本,缓解了银行年中揽储压力,在防范经济进一步下行方面有积极意义。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根据我们此前研究报告所进行的测算,如果全面放弃贷存比指标,在理论上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138基点。本次调整,虽然达到不到138基点,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对降低融资成本起到积极作用。”

宗良认为,存贷比考核口径的调整,从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有效将资金投向希望发展的领域,在当前面临经济下行的压力背景下很有价值,能够促进实体经济增长,同时也为定向降准做了政策配套。

鲁政委强调,考虑到银行业18.5%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存在,单纯的贷存比指标的调整,并不会让银行业因此就额外增加多少融资,但却能够鼓励融资走“贷款”的正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弱化影子银行的发展动力。

事实上,之前银行一方面要应对存贷比压力、资本充足率等监管要求,另一方面又想要将资金放给客户,于是就通过信托公司等渠道使用“表外业务”来做产品,对银行间拆借市场来说,也就成为了1000多家银行类金融机构相互借款的场所,各家银行也利用这个解决短期的融资压力。但每每利率上升,央行都会投放资金来缓解相关压力。而目前,由于央行不再向市场投放更多的货币,于是出现了紧张的局面。

存贷比考核指标还会存在

赵庆明认为,虽然银监会改革存贷比计算方式,但是完全放开存贷比的可能性不大,仍不能越过75%的红线。一是因为存贷比已经立法,修改的可能性更大;二是对于银行而言20%左右的存准率已经限制了银行最多80%的贷款,如今75%的红线已经是极限,调整计算范畴以改进这项指标是最现实的;三是存贷比对于现在流动性风险的管控还有一定效果。银行存款是易变的,银行也需要保持流动性,防范挤兑等风险。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学教授徐晓萍表示,这次口径的调整也是淡化甚至废除存贷比这个考核指标的前兆。她解释,存贷比指标是银监会考察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一道红线,然而银行如果有内生动力和完善机制自己完成风控,那么这个指标的存在意义就不大了。目前国外发育成熟的金融市场少有设定存贷比指标这样的做法,国内市场并不成熟所以依然存在,但是从这次口径调整还是能看到监管部门在逐步淡化这个指标的意义。(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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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昨天宣布,自今天起,进一步完善存贷比监管,对存贷比(又称贷存比)计算口径进行调整。在计算存贷比分子(贷款)时,将扣除六项,计算分母(存款)时增加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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