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北京申请保障房不再看收入
来源:新京报 2014-07-01 09:09:00 作者:温薷 马力
北京今后拟有三种住房保障方式
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是指由政府组织建设或通过其他方式建设筹集,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出租的住房。
【准入条件】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个人在本市无房或者住房面积小于规定标准的,可以申请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具体面积标准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租赁价格】
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租金应当考虑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成本、房屋折旧等因素,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价格确定。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租金实行差别化租金、租金减免或者给予租金补贴。
【租转售】
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出租一定年限后,产权人按照规定可以向市或者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是指保障家庭按照政府确定的销售价格购买,并不得转让的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集中建设或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
【准入条件】
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未在本市取得过福利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销售价格】
集中建设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由房屋建设成本、配套建设成本、管理费、代建费和相关税费等组成,具体价格由区县价格部门会同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销售价格在土地招标、拍卖或挂牌文件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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