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组认为,导致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绝大部分政府性债务由市区县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市政府并未在国有资本经营中公布这些平台公司的相关情况,也未公开地方国有企业财务情况。在主观上难以加以披露。
俞乔说,政府性债务在财政报告里属于表外业务,相当于政府成立的平台公司来负债,“有些市政府负债水平较高,他们有很多担心,比如公开透明会不会影响发债,甚至会涉及到发债成本的上升。”
在课题组看来,无论有何理由,债务的公开透明都是改善政府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另外,在“四本账”透明度上也有所不同,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最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最低,这也有赖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