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App“今日头条”偷新闻暴富惹众怒 国家版权局立案调查
来源:大河网 2014-06-24 09:14:00
正走和解之路,官方突然发难
“剽窃”他人内容成为“暴发户”,媒体人不再沉默。23日,星辰在线副总编辑王重浪专门谈起维权原因,认为“今日头条”成功融资没有给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起到好的带头作用。
他说,企业的发展不能只着眼于经济利益,还需要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感。“互联网不是特区也不应该有特权,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依然需要合规、守法,互联网企业的竞争同样需要公平、公正、公开。‘今日头条’为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头。”
也有例外,6月18日,“今日头条”与广州日报达成了庭外和解,双方握手言和,重启合作。另据商业价值了解,截至6月21日,“今日头条”与新京报的谈判也正在进行当中,双方同样有机会化敌为友。
张一鸣透露,公司之前与广州日报等媒体的不快,是因为沟通不畅,目前双方已经有了更深的了解,最近还签署了合作协议。
不过,这次官方突然表态又让“今日头条”难下头条位置。
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了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与以往的专项行动不同的是,此次行动重点针对部分网络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
23日,“今日头条”方面回应,目前正在积极配合主管单位的调查,除此之外暂时没有更多的信息可以透露。
“今日头条”欲生存,躲不开版权问题
仅就“今日头条”来说,她只是个互联网产品,但围绕她的纷争,却是令国人焦头烂额的版权根源。
在6月22日的“媒体训练营2014年夏季峰会”中,张一鸣作为演讲嘉宾,曾对此前的纷争作出回应,声称:“我不是一个媒体人,我只是一个码农。”演讲中张一鸣表示,“今日头条”只是信息传播介质,特性是在手机上以信息流的形式,根据用户的兴趣、社交关系、地理位置以及用户所处的场景来重新组织内容,且特地点出,“今日头条”组织信息的方式是基于机器的理解。
王重浪则直斥“今日头条”的解释都是托词,“根据《刑法》、《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内容来看,‘今日头条’擅自抓取新闻网站的内容,至少是涉嫌侵犯原作品著作权。”
网友@肖郎平打了个比方,“今日头条”好比是个内容卖场,可是产品不是它自己的。产品卖出去了,钱本来就应该给厂家而不是收进自己腰包。卖场可以收租金,比如说各传统媒体交付一笔租金给“今日头条”,但卖场(“今日头条”)要把大的收益返还给厂家(传统媒体)。
一位接近“今日头条”的人士23日受访时称,“今日头条”获得巨额融资后,无疑处于风口浪尖,各方都很关注,且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关注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国家版权局此次调查对于“今日头条”来说是一件好事,政府介入调查之后,会听取多方意见,不会只听一面之词,“‘今日头条’可以有一个说理的地方”。
但对版权意识增强的媒体来说,说理更要讲法。“今日头条”创始人张一鸣也知道中间的利害。22日的演讲中,张一鸣多次提到和传统媒体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这样“妥协”的态度,明显表现出“今日头条”渴望拉拢传统媒体。
“版权问题的纷争历来是媒体圈的敏感问题,张一鸣想和传统媒体达成更好的合作关系,恐怕得拿出更多诚意。”一互联网观察者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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