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第五期保障房今年开工3.4万方 2017年建成

来源:钱江晚报 2014-06-20 14:58:00

而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廉租房只租不售,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

公租房是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

安居商品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政府部门安排贷款和地方自己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有利也有弊说到保障性住房的利弊时,李主任说:“住房问题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的一个侧影。建设和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客观要求。在保障性住房问题上,当前重建设、轻管理现象非常普遍。”

“适量保障性住房投放市场,能在一定条件下刺激经济消费的增长,特别是眼下房地产形势走低,保障性住房的投放,可以带动房地产销售,特别是装修行业,将受此影响较大,所以我们对第五期的保障性住房前景看好。”李主任说道。

但笔者发现虽然保障性住房有很多利好的方面,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也咨询了临安某二手房经纪公司,该公司陈经理讲:“一般保障性住房普遍设计滞后,地方保障性住房的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也比较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购房者的切身利益。这是其一。

另外管理也是令人担忧的一面,由于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存在申请、申报不实以及工作人员协助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批、失职渎职等现象。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对房产市场有冲击之外,可能很多急需保障性住房的市民却没有房子可以申请。我们在房子销售的过程中也碰到市民抱怨类似的情况。”

完善保障性住房机制是首要目标同样李主任也指出,现在临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政策方面存在着不足。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中,还存在着政策边界不够清晰、利益调节、退出机制不够完善和前后政策如何更好衔接等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和房改的深化,临安在前十年房地产市场快速成长,住房建设快速发展,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特别是近几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虽然保障性住房存在一定的问题,但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还是有很多优势的,比如在价位上,更符合普通百姓的需求,在建筑结构上也充分的得到利用,然而频频曝出多地保障房入住率不高。究其缘由,申请门槛偏高、选址偏远、配套设施滞后等,恐怕是主要原因。

随着各地适时调整申请门槛以及配套设施的逐步完善,保障房空置率较高的问题有望得到逐步解决。同时也要看到,空置率较高的问题虽可改变,但选址偏远、大规模集中连片建设的现象却难以在短期内改观。

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租赁条件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首先,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其次,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同时,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以及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要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条件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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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第五期保障房今年开工3.4万方 2017年建成
来源:钱江晚报2014-06-20 14:58:00
日前,我市第五期保障性住房项目总体规划通过市规划联席会议评审。第五期保障性住房选址定点在锦南新城卦畈小岱里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6.4亿元。项目建设预计2017年底左右建成。建成后,可安置1530户住房困难居民。目前,项目按照计划和统一规划,正分步实施。设计方案已通过规划联席会议审批,正在加快勘察设计和有关项目报批,杆线迁移、清表等工作正全力推进,今年计划开工3.4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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