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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管理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租房将实现同城置换
本报讯(记者阮元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昨日起至6月21日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根据《办法》,面向社会家庭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可进行同城置换,市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公租房置换平台,面向单位定向配租和产业配套建设的公租房不适用本办法。
昨日,深圳市政府在线发布了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记者看到,《办法》仅适用于市、区两级政府建设筹集的面向社会家庭(包括单身居民)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相关活动,面向单位定向配租和产业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不适用于该办法。
记者了解到,随着深圳大批保障房的推出,保障房弃选、弃租和转租、转借等现象不断出现。为提高住房保障服务水平,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深圳住建局将公共租赁住房同城异地置换平台建设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并起草了该《办法》。【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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