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一张迟到的土地证:轧花厂国企改制7年糊涂账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06-09 13:49:00
纠纷的产生
这一伏笔彻底断送了许政伟的开发生意。
在给时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的《紧急申诉(举报)书》中,许政伟这样描述:“新盐纺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朱鹏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履行合作约定的义务,导致合作各方发生争议,房地产开发陷入停顿状态。”
按许政伟的解释,违约的直接原因是土地价格的上涨。相比于2007年,2008年轧花厂地块的土地价格上涨了100万元/亩。对此,朱鹏想让许追加出资1亿元。
“我们的想法是,你认为土地涨价了,那也可以,我们可以撤资。”许的一位合伙人对记者说,“当时要求很简单,将本金退还,但朱鹏一直没有回音。”
2008年到现在,许政伟多次前往盐城,试图通过交流、沟通、司法途径乃至赴德国驻沪领事馆解决这桩事,但都无功而返。
这期间,根据知情人士的讲述,又发生了几件影响轧花厂地块开发的事件。
朱鹏于2010年一度将时任盐城市市长李强、盐都区政府、盐城市国土局等告上了法庭,原因是“答应好了的地块,却最终没给”。朱鹏所说的地块是盐都区建新厂、总计1700多亩的那幅地块。
“据我了解的情况,加上一些猜测,李强市长没给地块的原因可能是朱鹏并没有推进盐城市纺织厂的改革,但朱鹏的想法可能是‘不给地块就不开发’。”上述了解内情的人士说,“当然,不排除其他的一些原因。”
对此,记者试图对各方进行求证,但截至发稿,并无实质性的结果。
许政伟透露,由于2008年某个时段原盐城市纺织厂的工人们闹事,时任市委书记赵鹏以9200万元缴纳土地款中的4500万元用以解决该事件。
不过,2013年11月27日和12月19日由盐城市副市长王荣主持的会议纪要中,提到了4500万元的来龙去脉—因欠缴企业改制并购款4500万元并急需用此款支付职工安置费用,“由市国资委协调在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中已列支该款项”。《国际金融报》记者曾致电王荣欲详细了解此事,但始终未接听电话。
2014年1月初, 许政伟得知,东达集团曾与盐城市国土局于2013年2月5日签订了一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协议》,同意将轧花厂地块受让人变更为东达集团。
“很奇怪,作为新盐纺房地产公司的两大股东之一,根本不清楚土地是什么时候转让、以怎样的价格转让的。”他说,“按道理,转让等信息需要董事会的通过,但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走这样的流程。”
对此,许政伟认为,朱鹏通过伪造签名等手段,模拟了东达集团与新盐纺房地产公司的转让合同。同时,国土局将轧花厂地块变更为东达集团“也不符合程序”,更猜测“有关部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在东达集团补缴了足额土地出让金后,我们给企业发了土地证,现在该权证已被查封。”盐城市国土局副局长孙炜斌认为,轧花厂地块从新盐纺房地产公司变更为东达集团“符合程序”,因为,东达集团属于前者的控股股东,与此同时,东达缴纳了更多费用在这块地,“这样做更好地保护了许政伟等人的利益,他只要去法院起诉就行。”
“抛开伪造签名等单方面的说法,就国土局的流程看,并不符合有关法律。”东南大学法学院张马林律师解释,“站在法律角度,即使后者属于前者的控股股东,也不能改变两家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实。另外,当初参加招拍挂土地拍卖的,如果并不是东达集团,那么,就不具备使用土地的权力。除非这块土地收回之后重新拍卖,由东达集团竞拍获得,这样的情况,该公司才具备使用土地经营权的资格。”
了解内情的人士也质疑说,土地转让,须具备几个条件:土地有约25%的开发度,不能空置;要国土局同意,且要缴纳土地价格上涨的增值税。“现在的情况是,土地本身是事实上的空置,同时,是否缴纳过相关的税费,公开渠道也没有显示。”他说,“那么,国土局为什么会同意土地的转让?”
事实上,许政伟也在质疑,轧花厂“已是空置地”,一直“没有开发”。但孙炜斌一直解释,轧花厂地块并非空置地,相关的产权仍在原企业手中,“国土局绝对会按相关章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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