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日报》,按照北京市新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新规,有无房产将替代收入水平成为“第一道门槛”。专家表示,此前执行的以财产为标准的检验方式很难查清相关家庭实际收入情况,而新规可以有效避免这一弊端,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以后的审验中不需要核验收入标准这一项。
近日,《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首次明确提出基本住房保障是政府的法定责任,同时设置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草案拟改变以往只以收入来判定保障房申请标准的现状,而将有无房产作为申请依据。
这一调整引起广大群众关注。保障房的建设和分配是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能否科学设置准入门槛,是关系到保障房能否实现公平分配的第一道难关。目前,保障房建设指标任务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分解。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等状况不同,准入门槛存在较大差异。另外,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不同种类保障房,其门槛条件各有各的针对性和适用范围。但往往是条件多了,操作起来也难了。尤其在申请人收入这块,统计不全面,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开着豪车住保障房”的现象。
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又出现保障房“租不出去”、“卖不出去”的现象。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朱亚鹏认为,减少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使准入门槛设置得更为科学。
“相较于单纯从收入来判断是否有资格申请保障房,北京市保障房准入门槛调整是一个进步,照顾到了更多有需要的群体。”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教研部副教授马秀莲说,有些群体的收入可能比平均收入稍高一点,但由于房价和租金高企,并不能从市场上获得住房,又存在着住房的刚性需求,这种“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就可以通过进一步放宽保障房申请标准来实现。
但也有人质疑,长期在酒店包房住、就是不买房的一些“金领”,岂不是也有申请保障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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