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可降低独生子女家庭风险
据“六普”资料显示,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033.02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348.4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3.24人,比2000年“五普”的3.64人减少0.4人。2013年底,家庭户人口为3.09人。家庭户规模日趋小型化,单人、单亲、空巢家庭逐渐增多,家庭养老等传统功能弱化。同时,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不断累积,抚慰和补偿压力增大。调整完善现行生育政策,缩小国家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的差距,顺应了广大群众期待,有利于强化家庭功能,降低独生子女家庭风险。
E.是未来国防建设的需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18岁进入服兵役年龄。据测算,我省服兵役年龄人口将在2015年—2020年呈下降趋势,从50万下降至36万左右。2021年开始缓慢上升,到2036年达到峰值50.49万人。随后又进入下降的趋势,到2050年预测降至35.82万人。服兵役人口的减少,直接影响兵源的质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输送优质兵源,加强未来国防建设。
修正条例双独改为单独
据此,此次提交会议审议的《条例》(修正案)拟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卫小春介绍:单独两孩政策适用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山西省户籍人口;二是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三是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
卫小春还对此次条例的修正作了进一步的说明:此次修正的目的是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所以其他条款暂不修改。将“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不影响《条例》其他条款的执行。另外,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待国家上位法修订后,再对我省《条例》进行相应修改。
政策实施,生育堆积尾随而至?
调查显示,截止到2014年3月15日,夫妻一方户籍在我省,50岁以下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中,女性总量为5.48万人,有生育意愿的为3.58万人。根据调查结果及对全省现有独生子女婚育现状分析测算,2014年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在2020年之前,全省可累计出生约18.96万—23.8万人,平均每年多出生2.7万-3.4万人。按2013年统计公报,我省总人口3630万人为基数预测,推高人口出生率0.74—0.94个千分点。按2013年人口出生率10.81‰,人口自然增长率5.24‰计算,2020年之前,即使压抑了很长时间的生育势能,在适当放宽生育政策后释放,在政策调整后的2到3年扎堆生育,山西人口出生率依然能稳定在12‰以下,自然增长率能稳定在6.5‰以下,能够完成“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对入托、入学、就医等公共资源配置也不会造成大的冲击。(来源: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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