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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了款再提公积金通常只能用来还贷,但在江苏扬州从20日开始,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市民还可以提出公积金用作买房首付。当地收紧了一年的公积金提取,在楼市下行时的“放松”调整,引发业内猜想。
此前,南宁、铜陵等多地也出台了类似的购房便利举措,被媒体解读为地方政府“救市”。然而,在分类调控、差别化信贷仍未完善、各地政策纷纷变动之时,想让楼市顺利“换挡”或许真没那么容易。
暂停一年便恢复只因公积金压力趋缓
16日,扬州市公积金中心网站发布通知称,从20日起允许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结清贷款时使用。这是扬州在去年4月暂停“又提又贷”“商贷转公贷”“异地贷款”等三项公积金业务后,恢复“又提又贷”业务。这被业内认为是有利于提振购房者需求的刺激性举措。
据机构统计,2014年一季度扬州市区商品房成交量同比下降近三成,商品房去存量时间高于12个月。时隔一年,在当地楼市下行的背景下,放松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扬州此举被认为是有意“救市”。
对此,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杨云表示,这是公积金政策的正常调整,担不起“救市”的说法,调整完全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购房的需要。
杨云介绍说,去年“国五条”细则出台后,扬州楼市成交量迅速增加,公积金贷款需求量也增长迅猛。该中心全年归结40.33亿元,其中仅放贷量就达33亿元,提取23亿元,把往年存款结余的余额也消耗殆尽。为了缓解这种压力,扬州去年暂停了又提又贷、商贷转公贷和异地贷款等三项业务。直到今年资金压力趋缓后,当地才考虑逐步恢复这些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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