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
为什么两次办证时都没发现?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人员表示不清楚
张冬生手中的证据显示,2005年张寿宝老人就办理了房产证,上面对房源性质写着“私有房产”。而他在2009年接受父亲的赠与后,再次办理了房产证,上面仍然写着“私有房产”。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思涛解释说,所谓“私有房产”,就是指住宅性质的房源。如果房子的性质是自行车库,那么房产证上必然会写明。
既然这套房子从建成起就是自行车库,为何能够两次办成住宅性质呢?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昨天表示,公园新寓1幢1楼的这6套房子都是自行车库性质无疑,因为有原始的图纸记录在案,对于张冬生的房产证,现在交易时必须纠正为自行车库性质。但对于过去为何两次办成了住宅性质,这位人士称不清楚。
开发商当初有无告知是自行车库?
目前的书面证据,完全看不出104室是车库性质
张冬生认为被开发商骗了。为此他们找到开发商南京市白下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三公司交涉。这家公司计划部的张主任表示,包括104在内的6套1楼房子,本来就是车库性质,原先计划是用作升降汽车车库,不过图纸上写的是自行车库,最后这6套房子被当做门面房安置给了6户人家。“分给他们的时候,我们讲清楚的,说这个是车库性质,他们自己也愿意的。”自行车库的性质,究竟当初安置时有没有明示?开发商和张冬生各执一词。但是双方都认可的是:目前的书面证据,完全看不出104室是车库性质。
张冬生说,他希望开发商能够“承认错误”,给他换一套住宅安置,否则就要打官司;而开发商方面则表示“早就说清楚了,没法再换”。目前双方仍然在交涉中。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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