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日前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等城市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的试点城市。专家认为,“共有产权”这一概念的引进,不仅有望确保让城市夹心层有“恒产”,同时还能有效提高保障房资源的循环利用,使提升“保障效率”可持续。
但业内人士同时指出,“共有产权房”应注意压缩保障房分配中的“寻租空间”,以确保经适房配售和退出的公平公正,抑制利用经适房进行投机投资的空间。
让夹心层有“恒产”
近年来,我国重点城市房价上涨速度较快,“夹心层”虽有一定积累,仍难以通过自身收入从市场上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与市场化的商品住宅相比,我国保障房的供应体系薄弱,紧缺明显。而且,除了原有低收入人群,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的住房保障需求越来越突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房住房供应。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介绍说,共有产权房实质上是“比例产权”,是指中低收入等住房需求群体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说,相比其他一些国家,中国民众对置业有特殊要求,有条件的就可让其拥有房屋产权。这类“共有住房”,在政府支持下,发挥市场作用,能够调动群众依靠自己努力改善住房条件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
实际上,上海早已开始启动探索“共有产权保障房”。自2010年以来,上海已连续4次降低申请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目前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线已放宽到5000元。截至目前,累计签约购房家庭约有6.7万户,基本做到当年申请、当年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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