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
时代周报记者查询深圳国土局的房地产信息系统,港丰大厦在2011年12月7日获得预售许可证,500多套房中大部分房屋状态显示已备案,即指签订的买卖合同已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50套被管理局锁定。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网站的说明,“‘管理局锁定’指房屋处于限制状态或开发商存在违规行为,导致售房系统被管理局锁定。”
“一方面,为了偿还投资人的资金,我们签订了协议书,允许港丰将房子出售。但另一方面,我们跟港丰是签订了预售协议的,所以才有了法律上一房二卖的嫌疑。”中裕财富的委托律师称。
对于中裕财富与港丰房地产之间的纠纷导致“一房二卖”的情况,深圳监管部门对两家公司的做法都提出了异议。深圳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对中裕财富的举报给予复函,其中显示,“港丰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
但上述复函同时也指出,“你司(中裕财富)对已购买备案房产,在未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之前授权他人出售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及《深圳房地产转让条例》的相关规定。”
目前,要解决问题似乎已变得困难重重,中裕财富与港丰房地产之间互不妥协。中裕财富坚持起诉,并要求港丰先回款。而港丰房地产则要求先解封,将房产出售后再用回款偿还中裕财富。
中裕财富的委托律师称,“基于他们此前抢章、转移资金等行径,我们不敢先解封,目前的资产保全是我们最后的控制手段。”而港丰房地产则认为,“中裕财富拒不解除备案后,港丰不敢再向中裕支付尚未解除备案的房产的任何款项。”
双方纠缠不清,唯有投资人、购房者在苦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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