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北京银监局设消费贷上限100万 严防用消费贷购房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5-07 10:53:00
>>新规
上限100万期限10年内
通知提到,为推动辖内消费金融健康发展,银行应合理确定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金额和期限,原则上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期限为10年以内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对于家庭成员分别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应审慎控制贷款额度和期限。
此外,通知还表示,各银行应从多维度对消费的合理性进行深入分析,多方查证贷款用途的真实性,确保信贷资金用于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正常需求,并加强贷后检查和员工经营行为管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地区多家银行的消费贷上限高于100万元,部分股份制银行甚至达到500万元。目前北京城区的房屋价格动辄三四百万元,以房屋评估价的七成进行贷款,可以贷到200万元以上。某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而如今,即使房屋估值再高,最高也只能拿到100万元贷款。
>>影响
冲击中高端房地产市场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北京银监局的新规定主要是从规范市场角度出发,有利于明确贷款用途,避免一旦楼市调整,银行金融体系受到额外冲击。从实际市场看,国内居民真实消费贷的比例不高,特别是高额消费贷的确在用作其他投资,新规范出台后,对中高端房地产市场会有一定冲击,特别是对带有投资目的的购买行为将会有明显的约束作用。
京城专业个贷机构伟嘉安捷企划经理吴昊表示,抵押贷款消费审查力度加大后,银行对贷款的真实用途等方面执行更加严格的核查,让一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借款人无从遁形,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净化中介市场。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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