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聚的潜在风险
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认为,本身没有首付支付能力的人一般资信比较差,银行方面难以审批房贷,在这种情况下,合同都难以履行;此外,按照购房合同,不付款就不可能交房。但这种分期付款的情况下,购房者已经交了一部分钱,但到了交房时间又交不齐余款,此时双方之间是否会产生纠纷也是一个隐患。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则指出,从开发商方面来说,垫付资金对开发商资金链有很高要求,对于购买者是否按约定时间支付资金,也面临一些不确定的风险,出现违约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广州一家推出首付分期的大型地产商人士说,目前推行的零首付政策,实际上只是把首付款的缴纳时间适当延长,但一般都在6个月内。对于一个没有太多积蓄的人来说,这显然会发生包括拖延缴纳等事件,对于开发商和购房者都会是一件懊恼的事。开发商资金回笼不顺畅,而购房者面临房产被收回、损失已支付款项的风险。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则认为,免首付、首付分期等政策之下,很可能会出现购房者中途违约现象;而一旦降价潮持续,原有房产的剩余还贷额度甚至高于房产价值,那么购房者的情绪就会激化,出现断供。所以要提防中国出现类似美国的“抵押赎回权丧失”的问题。
另一方面,本报了解到,在银行惜贷或者拒贷后,其他各路小贷机构、实力欠缺的开发商纷纷加入到购房款的“运作”中来,可能带来更大的风险隐患。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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