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深圳本月处置小产权房方案落地 业内认为转正要避免共输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4-04-23 16:21:00 作者:李宇嘉
值得注意的是,违法建筑为深圳解决了近千万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城中村小产权房的价格和租金仅为同区域类商品住房价格的1/4到1/3,极大地稳定了深圳外向型经济的用工规模、降低了用工成本,不仅塑造了“中国制造”的核心竞争力,而且发挥了保障房的作用,减轻了政府在住房保障上的压力,降低了整个城市生活服务业的价格。同时,原村集体早期“三来一补”的外向型经济模式,尽管存在不集约、不节约的问题,但奠定了深圳早期工业化、城市化和开放体系的基础。
因此,深圳此次处理违法建筑的做法,首先就是保障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客观承认原村民和村集体为深圳城市化、工业化和改革开放做出的贡献。而突破政府原先划定的、每户100平方米宅基地红线,承认原村民3栋以内违法建筑合法化,就是对于这一历史贡献综合评估后的认可。
由于早期城市化的不完全和缺憾,而在后来城市化的过程中,原村民和村集体“违法和贡献”的边界、政府“历史责任和涨价归公”的边界已经难以厘清,如果单纯按照土地国有的性质、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则,延续政府单一征收的做法,不仅成本高昂,而且于情于理都难以施行。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一方面是房价地价高昂,居民置业成本、城市营商成本居高不下,一方面是土地大量闲置和低效利用。而整个城市也将陷入“业主不得合法收入”、“资源不得有效利用”、“政府不得有效税收”的共输结局。
因此,通过各方让利,特别是政府主动让利,获得原村民和村集体在土地二次开发和利用上的配合和认可,尽快让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和建筑物充分利用起来,满足市场各方的用地需求,这才能实现原村民、市场和政府三方共赢的夙愿。而且,在政府让利的情况下,根据违法程度补缴地价、置换部分土地给政府,能在保护原村民、村集体利益的同时,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的建设资金和空间,从而将城市整个空间高效有序地整合起来,纳入统一的管理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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