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相关政策尚需完善
多年的基层工作,使得孙明迪和科技园区的工作人员也感受到了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创办科技园的政策障碍。
孙明迪对记者介绍说,目前我国国有土地开发建设的政策流程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搞开发建设还缺乏相应的程序。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除用于兴办乡镇企业、建设村民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发展公益事业外,其他任何建设不能直接使用集体土地,都要先通过征收程序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建设用地。
正是由于这样的限制,规划占地东升科技园二期只能放弃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直接开发的初衷。孙明迪介绍,东升科技园二期走的就是先通过征地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再出让给集体搞开发建设的路子。由于饶了一个大弯,东升科技园二期工程光跑前期的手续就花费了两年多时间。
“如果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在集体土地上直接创办科技园,那我们的时间成本就会降下来很多。”孙明迪说。
其实这不单单是东升科技园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阻碍和困难。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宏观经济室副主任李国祥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由于现行法律框架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有土地所有权地位不对等,集体建设用地产权不明晰、权能不完整,实现方式单一,且在实现过程中农民权益受损的现象非常普遍。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李国祥认为,“同等入市、同价同权”,意味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与国有建设用地以平等的地位进入市场,可以在更多的市场主体间、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市场交易,这将摆脱只能将集体土地卖给政府的路径依赖。
“现有的土地供应模式被打破后,会冲击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执行主体也是地方政府,这种利益的平衡也将成为土地管理法修改的难点。”李国祥说。
孙明迪表示,作为基层的工作人员,看到《决定》后非常受鼓舞,不过如何实现集体土地的真正价值,保障农民权利,还需要配套政策、细则的出台。
目前东升科技园正在筹备三期工程的开发,孙明迪期望集体建设用地政策能够不断完善,到时能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直接进行三期工程的建设开发,避免中间的征地等诸多程序,也节省时间成本。
(来源:法治周末)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