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交会费还交保证金
该协会2013年会费收缴通知显示,除了会费,还有一个收费是“行业自律履约保证金”。一位企业人士说,“每个企业要交20000元”。
对此,协会会长谭甫祥介绍,保证金从2014年元旦开始收,已经有26家企业交钱,截至4月10日,还没有罚款过。根据保证金办法实施细则,对违反自律公约条款的处罚,实行抵扣制度,共有八项,一次扣款额度最低200元、最高2万元。其中一条为“加强企业自身建设,不断建立健全企业管理机制,积极开展行业诚信活动,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安拆质量”每次处罚800元。
一位企业代表说,公约第十一条完全没有可操作的标准来执行,如何才是健全的机制?怎样才算“积极”?谁说了算?他说,实施细则上说得很清楚,“本办法由长沙市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分会负责解释”。
会长是退休官员
一份协会和安监站联名发出的公告,成了企业反映的焦点,让他们觉得协会背后有行政部门撑腰,成了“二政府”。
记者看到一份日期为2013年3月11日的《关於外地入长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限期重新办理申报登记的公告》,落款单位为协会和安监站。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站长陈杰刚表示,是为了加强安装企业的管理,发了这个通知。
通过检索,记者还发现,协会会长谭甫祥曾任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站长。谭甫祥说,自己2008年11月退休,2011年6月协会成立担任会长。现年66岁的他和副会长文德华都是安监站退休人员。
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协会本来是会员自发组织,为会员服务的单位。必须遵循政会分开、自主办会、民主办会的原则,警惕行业协会依托主管单位的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破坏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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